根據(jù)《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(試行)》(原國家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令第10號)的規(guī)定,經國家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組織論證和審定,柴黃口服液和阿膠膠囊由處方藥轉換為非處方藥。品種名單(附件1)及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(附件2)一并發(fā)布。
  請相關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在2023年9月7日前,依據(jù)《藥品注冊管理辦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就修訂說明書事項向省級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備案,并將說明書修訂的內容及時通知相關醫(yī)療機構、藥品經營企業(yè)等單位。
  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規(guī)定內容之外的說明書其他內容按原批準證明文件執(zhí)行。藥品標簽涉及相關內容的,應當一并修訂。自補充申請備案之日起生產的藥品,非處方藥不得繼續(xù)使用原藥品說明書。
  特此公告。
  附件:1.品種名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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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序號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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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品    名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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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規(guī)   格(組成)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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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分類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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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備注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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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1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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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柴黃口服液 
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每支裝10毫克 
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乙類 
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/ 
             | 
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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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2 
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阿膠膠囊 
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每粒裝0.5克 
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乙類 
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雙跨 
             | 
        
  2.品種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
  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
  柴黃口服液說明書
  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按說明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
  [藥品名稱]
  通用名稱:柴黃口服液
  漢語拼音:
  [成份]
  [性狀]
  [功能主治]清熱解表。用于風熱感冒,癥見發(fā)熱、周身不適、頭痛、目眩、咽喉腫痛。
  [規(guī)格]每支裝10毫升。
  [用法用量]口服。一次10~20毫升,一日3次,或遵醫(yī)囑。
  [不良反應]監(jiān)測數(shù)據(jù)顯示,柴黃口服制劑有惡心、嘔吐、腹痛、腹瀉、皮疹、瘙癢、過敏反應等不良反應報告。
  [禁忌]
  1. 糖尿病患者禁用。
  2. 對本品及所含成分過敏者禁用。
  [注意事項]
  1.忌煙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膩食物。
  2.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。
  3.風寒感冒者不適用。
  4.發(fā)燒體溫超過38.5℃患者,請到醫(yī)院就診。
  5.高血壓、心臟病、肝病、腎病等患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  6.孕婦、哺乳期婦女、年老體弱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  7.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,應去醫(yī)院就診。
  8.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  9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服用。
  10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  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  [藥物相互作用]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  [貯藏]
  [包裝]
  [有效期]
  [執(zhí)行標準]
  [批準文號]
  [說明書修訂日期]
  [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]
  名   稱:
  注冊地址:
  郵政編碼:
  電話號碼:
  傳真號碼:
  網(wǎng)    址:
  [生產企業(yè)]
  企業(yè)名稱:
  生產地址:
  如有問題可與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聯(lián)系。
  國家藥監(jiān)局
  2023年3月8日

